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中国金域黄金物资总公司受中国黄金集团委托,就新疆金滩矿业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罐笼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 基本情况
1、招标人:新疆金滩矿业有限公司
2、交货地点:新疆金滩矿业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现场
3、投标货物交货期:投标人报最短交货期
4、招标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4绳非标罐笼 4绳双层罐笼,底板尺寸3500×1250mm,最大载重量8700kg 套 1 10000kg
2 4绳平衡锤 4绳平衡锤,平面尺寸1800×500mm 套 1 14000kg
3 首绳悬挂装置 套 4
4 尾绳悬挂装置 套 2
5 液压滚轮罐耳 个 12 聚氨酯
6 张力平衡器 套 2 2套8架
设备详细型号及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如下:
1、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2、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所有投标人报名时须按以下要求内容及顺序向招标人提交有效资质证明文件一份: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盖章复印件);
(2)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盖章原件扫描件);
(3)制造厂家近三年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表(盖章原件);
(4)制造厂家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盖章复印件);
(5)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矿用安全标志证书、3C证书,企业资质等级。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5月5日13:30前将相关资质文件(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goldjc@126.com【同时注明联系人的相关联系方式(移动电话、邮箱等)】,电子邮件主题以“(潜在投标人名称)+(拟参加的投标设备名称)+报名资料”的格式书写(未按格式书写的恕不予接收),相关负责人会将汇款账户信息发送至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人邮箱内,标书费要求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支付,招标机构于2016年5月6日统一将招标文件发送至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人邮箱内。
2、本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必须以潜在投标人名称电汇)【同时注明招标编号及包号】,售出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人民币(必须以潜在投标人名称电汇)【同时注明招标编号及包号】。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各投标人交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和缴费人的名称。交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交纳至中国金域黄金物资总公司指定帐户。
2、投标人应在开标日期前5日内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潜在投标人名称电汇;须在转帐单上写清所参加投标项目编号和货物名称),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9时00分,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103楼洛克时代中心B座15层。
(2)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