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笼的试运行过程
1.在系统的试运行过程中,确保井底车场及附近工作人员知晓主井口正在作业,并保证试运行过程中井底车场及其附近无人,严禁人员在井底危险区域逗留及穿行。井底车场处工作人员若有需要可在硐室处躲避,安装工程改造完毕后方能出来。 2.机电队要确保试运行过程中信号传输顺达。
3.试运行前确保各项工作完成良好。如钢丝绳头打接牢固,无松动等。
4.待罐笼安装完毕后,在较小的速度下,对系统进行试验时,观察罐笼系统在运行的过程中是否正常。如若不正常,立即停止试验,重新检查后方能运行。
5.通知绞车工以较小的速度下放罐笼,检查罐笼在下放的过程中有无卡堵等现象,晃摆现象是否严重。
怎样乘坐罐笼
(一)罐顶应设置可以打开的铁盖或铁门;
(二)罐底须铺设牢固的钢板。如罐底设有阻车器的连杆时,须设检查孔,检查孔应用钢板盖严;
(三)罐笼两端出入口须装设向里开的罐门,其高度不得小于1.2米;
(四)罐笼侧壁与罐道接触部分,禁止使用带孔的钢板,罐内要安设扶手;
(五)罐笼的载重量,应在井口公布;
(六)罐笼内须设有工作可靠的阻车器。
(七)单层或多层罐笼上层净高不得小于1.9米。其它层净高不小于1.8米。防坠器弹簧拉杆须设保护套筒;
(八)罐笼乘载人数应按0.2平方米/人计算。罐笼一次乘载人数应明确的规定并在井口公布。超过规定人数时,井口信号工有权制止。